政策 | 生態環境部印發《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》
2019/08/26今年秋冬季是打贏藍天保衛戰收官之年的開局,對2019年全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程度以及“十三五”大氣污染防治目標全面完成具有重要意義。
在秋冬季來臨前,生態環境部向重點攻堅省(市)下發了《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。
此次《指導意見》的最大創新是建立了15個重點行業績效指標體系,明確涉氣企業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管控理念。這也對以往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中,有的地方出現的“五大三粗”問題提出了解決之策。
嗓門大
口號震天響、行動雨點小,不是減排比例偏小,就是錯峰時間縮短,甚至千方百計幫助重點企業規避;
腳步大
平時不努力、冬季徒傷悲,不提前謀劃應對措施,考核時指望預案包治百病,導致企業難以承擔;
口袋大
部分地方存在追責問責畏懼心理,無視生產特征、排放水平和管理能力,一個行業整體“一鍋端”裝進預案,打擊了部分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積極性;
拳頭大
強調管控措施嚴厲性,甚至教條主義,靈活性不夠;
心臟大
影響重污染天氣應對效果的因素很多,有時候難以量化責任,有的地方就因不易定責、難以追責,而練就“大心臟”,敢于冒險,敢于作假。
重污染天氣應對的“五大三粗”雖不是通病,但也不是個例,其危害顯而易見。結合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監督和夏季臭氧攻堅行動經驗,筆者認為,用好《指導意見》,破解“五大三粗”問題,關鍵是做深、做細、做實特別是要做足“精”。
分級管控不是放減而是更公平,不是放松而是更嚴厲,不是放寬而是更精準。要引導優勝劣汰,倒逼企業強化持續減排的正向激勵政策,推動環境友好企業穩步發展,污染落后企業逐步淘汰。對A級企業減少監督檢查頻次等,并不意味著放松管控,反而是標準更高、要求更嚴。《指導意見》雖然在預警啟動和解除方面作了修改,但要求并未放寬,強調的是底線思維和差異化管控,特別是對于新興產業、戰略性產業和民生項目,以及與之相反的治理水平低、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排污單位管控要求非常明確。
管控對象要更精確,管控措施要更精細,管控時間要更精準,管控評估要更精致。全面綜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成果、排污許可證臺賬、大氣污染防治源清單等“三單”成果,實現涉氣企業地址、法人代表、聯系方式、生產工藝、產污環節、治污設施全覆蓋、全列表。要始終把有效減排擺在管控措施第一位,必要的情況下,組織技術力量全面復核重點企業“一廠一策”,對于編制質量不符合要求的,責令限期修訂完善。要充分運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結果,針對重污染過程可能發生的時間段,采取“點對點”“天對天”管控措施,指導企業提前安排生產計劃,減少臨時性、突發性措施。加強應對效果評估能力建設,科學分析重污染天氣成因、濃度峰值和變化趨勢,客觀評估環境效益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從科學性和可行性兩方面優化方案。
宣傳好新政策,指導好企業,協調好部門。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,爭取理解支持,擴大政策影響力和執行力,加大涉氣企業《指導意見》宣貫力度。“一廠一策”編制好不好是執行到位的前提條件,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要發揮行業技術優勢,通過集中培訓、上門服務等方式,指導好納入減排清單的企業結合生產特征、排放水平和管理習慣,編制科學可行的“一廠一策”。要通過編制“一廠一策”,幫助企業查找短板不足,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整改,全面降低污染排放強度。發揮好《指導意見》量化考核、嚴肅追責的“指揮棒”作用,壓實大氣污染防治“一崗雙責”,有力調動行業主管部門積極性,推動行業部門熟練掌握重污染天氣應對“規定動作”,促進行業部門深層次參與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攻堅。